栾川县中医院医共体庙子分院便携式彩超、压力蒸汽灭菌器、口腔科牙椅、煎药机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6 浏览次数:162次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DN-2024-0402号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中医院医共体庙子分院便携式彩超、压力蒸汽灭菌器、口腔科牙椅、煎药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3日
5、评审日期:2024年4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栾川县中医院医共体庙子分院便携式彩超、压力蒸汽灭菌器、口腔科牙椅、煎药机采购项目 |
河南元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29号云峰国际A座1802室 |
183200.00 |
元 |
采购主要为栾川县中医院医共体庙子分院便携式彩超、压力蒸汽灭菌器、口腔科牙椅、煎药机采购 |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建平(组长) 霍小莉 张振阳(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2748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栾川县庙子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栾川县庙子镇
联系人和电话:万先生 1393792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达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栾川县城关镇耕莘路龙山花园写字楼五楼
联系人和电话:李先生 15517919571
邮箱:1250364710@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517919571
河南达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