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隋唐城植物园南门可移动街景车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62次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管理处的委托,就洛阳市隋唐城植物园南门可移动街景车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隋唐城植物园南门可移动街景车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HNXWLY(2021)17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为丰富园区经营业态种类,提高游客参与度,拟在园区南门指定位置增加一处时尚,潮流,炫酷的一体化可移动街景车,街景车须多样化,一车一业态,一车一品牌,以时尚餐饮,主题酒吧,文化娱乐为主题,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地点:洛阳市隋唐城植物园南门指定位置。
3、服务周期:二年。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2日
五、磋商日期及地点:
磋商日期:2021年04月07日
磋商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5号院洛硅生活区综合楼六楼评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韩玲、王智红、程延慧。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孟津县平乐镇皮皮小吃店,孟津县送庄镇三十里村连霍高速公路洛阳服务区内。
八、公告媒体:《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洛阳招标采购网》。
九、公告日:2021年04月08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管理处
地 址:洛阳市隋唐城遗址植物园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91701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5号院内综合楼6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171769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