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内埠镇大安村东南片区、北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充设计-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0-06-05 浏览次数:103次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内埠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汝阳县内埠镇大安村东南片区、北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充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汝阳县内埠镇大安村东南片区、北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充设计
二、项目编号:汝阳政采磋商(2020)0209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20】191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汝阳县内埠镇大安村东南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预算金额:733223.14元;第2标段(包)汝阳县内埠镇大安村北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预算金额:689314.36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磋商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9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份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图须附到响应文件中,评标现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网上查询核对)。
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提供网络备案截图)。
9.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磋商。
10.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人按照汝阳县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标准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8日至2020年06月12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6月08日至2020年06月12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6月18日 14时0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汝阳县内埠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汝阳县内埠镇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先生 0379-68063669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展览路交叉口正大国际西区六号楼1004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女士 0379-80899068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主任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210917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