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城关一中场外排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1-11-10 浏览次数:170次项目概况
新安县城关一中场外排水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河洛路65号一幢8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N-2021-1109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城关一中场外排水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2148.84元
最高限价:592148.84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包 |
新安县城关一中场外排水工程 |
592148.84 |
592148.84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新安县城关一中场外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包段划分:共1个包
(4)工期: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须提供2020年06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任意连续6个月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养老保险);
3.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6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3.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9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1日 至 2021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河洛路65号一幢805室 。
3.方式: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11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22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1日至 2021年11月1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1032号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262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达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河洛路65号一幢805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903158
邮箱:hndn2020@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90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