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阳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85次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宜阳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西工区九都路75号院综合楼六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WLY(2021)21号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阳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4.95万元/年。
4.最高限价:人民币164.95万元/年,超过本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宜阳县税务局物业服务,共一个标段(包含宜阳县税务局,城关分局、二分局、各分所办公区、香鹿山分局)。管理服务区域内(含外围庭院)环境卫生管理、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设备日常管理与维修、绿化管理养护、保安和秩序维护管理及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三年。
7.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2.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或2021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投标人成立以来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2.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1年04月08日—2021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5号院洛硅生活区综合楼六楼;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04月2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5号院洛硅生活区综合楼六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04月2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5号院洛硅生活区综合楼六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招标采购网》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阳县税务局
地址:宜阳县文兴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583826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5号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171769
2021年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