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法院采购被告人专用座椅项目、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嵩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水路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2020-11-25 浏览次数:169次嵩县人民法院采购被告人专用座椅项目、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嵩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水路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嵩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嵩县人民法院采购被告人专用座椅项目、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嵩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水路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嵩县人民法院采购被告人专用座椅项目、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嵩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水路改造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HNWY-【2020】-1117号
1.3建设地点:嵩县境内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采购控制价:1、嵩县人民法院采购被告人专用座椅项目为:31400.00元;2、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为:41687.00元;3:嵩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水路改造项目为:19212.08元。
1.6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7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谈判公告媒介及日期
1、谈判公告发布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洛阳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2、谈判公告发出日期:2020年11月24日
三、评标信息:
1、谈判日期:2020年11月24日
2、谈判地点:嵩县伊源写字楼三楼308室
3、谈判小组成员:李晓娟、王亚一、李丰杰
四、成交人信息
1、嵩县人民法院采购被告人专用座椅项目成交单位名称:陕西盛凯威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成交价(人民币):31100.00元
工 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成交单位名称:嵩县共赢家具有限公司
成交价(人民币):41110.00元
工 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嵩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水路改造项目成交单位名称:嵩县泉盛管道配件经销部
成交价(人民币):18694.24元
工 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五、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洛阳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嵩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25996109
地 址:嵩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展览路交叉口正大国际西区六号楼1004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9-80899068
电子邮箱:henanwoyu@163.com
七、本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
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