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佃庄镇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07 浏览次数:99次项目概况
伊滨区佃庄镇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润升高科大厦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伊滨采购 【2020】83号
2、项目名称:伊滨区佃庄镇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37,124.18元
最高限价:1437124.1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包 |
伊滨区佃庄镇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 |
1437124.18 |
1437124.18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工程概况:伊滨区佃庄镇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位于佃庄镇相公庄村东,原岳洛路南侧。主要功能是收集处理佃庄镇镇区及周边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并达标排放。项目远期占地面积约6000m2(9亩),处理规模达3000m3/d,铺设管网长度2.1万米,收集并处理镇区范围(约4000人)农村生活污水,本次采购为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2)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包段划分:1个包
(4)工期: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目标
(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提供2019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任意连续6个月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养老保险);(注: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供应商须提供2017、2018和2019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按规定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备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6供应商须提供近2019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专用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完税证明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www.xyhn.gov.cn/)红黑榜中的黑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惩戒名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附如实承诺,并附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9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10日 至 2020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润升高科大厦五楼
3.方式: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0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润升高科大厦五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润升高科大厦五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8月10日至2020年08月1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依据伊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取,一次性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9660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润升高科大厦五楼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901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901599